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任務的布置
國家質檢總局確定國家監督抽查計劃后,通知有關執行單位,向其下達國家監督抽查任務,并召開國家監督抽查任務布置會。
承擔國家監督抽查任務的執行單位接到國家質檢總局的通知后,應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重點是制定好國家監督抽查方案。國家監督抽查方案中的抽樣方法、檢驗依據、檢驗項目、判定規則等內容應當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執行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的時間,派一名負責同志和一名專業工作人員,參加國家監督抽查任務布置會。
國家監督抽查任務布置會一般主要有4項議程:一是由產品質量監督司的領導講話;二是由負責國家監督抽查工作業務處室的有關負責同志具體布置國家監督抽查工作;三是由相關的業務負責人員審查有關國家監督抽查方案;四是開具國家監督抽查通知書。
為了保證國家監督抽查工作質量,確保國家監督抽查方案的準確性,有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邀請有關行業或部門有經驗的有關業務負責同志,參加國家監督抽查任務布置會,幫助審查有關國家監督抽查方案。
凡經審查通過的國家監督抽查方案,必須打印并蓋章后,留存國家質檢總局一份備查。經審查確定后通過的國家監督抽查方案,承檢機構在執行國家監督抽查任務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必須向國家質檢總局報告和請示。
各有關單位對國家監督抽查中確定的產品和被抽查企業的名單必須嚴格保密,禁止以任何名義和形式事先泄露和通知被抽查企業,從而保證國家監督抽查的突擊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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